好久好久没更新啦~
所以,一定要上来和大家聊聊,现在的我到底怎样了。
首先,我回到马来西亚了。
也许是因为顶不到英国的寒冷吧?不过更多原因,可能是因为寂寞。
无穷无尽的寂寥,和无穷无尽的黑夜,迫使我这个流浪惯了的不孝儿,心甘情愿回到故乡。
呵呵。不孝儿,儿不孝。
17个小时的飞行,横跨欧洲大陆和亚细安地带等多个国家,当离家乡的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,我第一次感觉到,我原来是那么想念马来西亚。
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啊~潮湿的空气,温暖的阳光,酥软的语言。没错没错,这里就是我的家。我终于还是回来了。一切还是维持着原状,仿佛从来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改变过。
曾经出走过的人儿一定明了,虽然平时常嘴硬,说要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。但当有一天你真的离它很远很远了,远到打一个电话给最挂念的亲人都要计算之间的时差,那时你就会明白,原来自己还是有个根,有个人,在遥远的家乡等着。
而就是这个等待,支撑着你在外头的拼搏,期待回家的一天。
虽然我还是小咖,也没有因为短暂出走而增加了多少斤两,但我看见了世界,也让世界看见了我。
我的人生,开始存在了价值。所以我要回来,回来改变。

XX
在吉隆坡休息了3天,然后回了一趟诗巫,见见家里两老。
一年没回来啦。门前的铁树开了又谢,曾经引以为傲的盆栽丛不见了,屋后种的拉子菜花却匍匐了满地的小菜园。
客厅添了个平面电视机,总是唧唧做响的老风扇换成了个全自动的有形款,而相框里那副全家福,好像又褪色了一些。
啊,原来时间,总是于静悄悄之中,在岁月里留下痕迹。
只是我们都没有去关心,没有兴趣去知道,或假装不知道。
弟弟现在在他的大学一直都名列前茅吧?真好,他从来不用你们担心过。
对不起啊,爸爸妈妈,我还是那么不孝,不能在家里陪你们聊天过日子。
那么大了,还要你们为我瞎操心。其实我真的长大了啦。我不是小孩了,而是个和爸爸你一样,有厚实的肩旁,可以扛下天与地的男子汉;也和妈妈你一样,有着聪明与智慧,懂得如何去分辨人世间的诚与真。
而且,我有很大很大梦想,需要我去完成,现在正是我启航的最佳时刻。
我的名字,正载着你们给我的最原始的祝福,朝着朦胧的明天前进了。
相信我,有一天我会凯旋而归,书写满室的辉煌。

这次回去,除了见两老之外,开心的是顺带替好久不见的明娟庆祝了生日。
四年了,发生在你我之间的两个不同世界,足以勾勒出一篇醉人的流水年华。
它们鲜少交错,却一直以最真诚的心,祝福着。
我老了,流浪的日子,把下巴的点点青茈长成浓密的胡渣。曾经有过的稚气天真,已在脸上不复存在。
但朋友,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呀~皮肤还是如此白皙,模样还是像个18岁的小姑娘一样,青春美丽。真好,岁月在你脸上,并没有留下痕迹。
看着你哈哈大笑的样子,我怀念起以前一起打诨的过往。那段蓝衬白的制服生活,是那么的潇洒,写意。好想回到过去,去做些什么,使今天的我们,会有更多精彩的回忆。
我从来没忘记过,当初我们约定好的一切哦,虽然很多年了,可是我都一直把刻在我的心海最深处。
加油吧,为我们的梦想努力:)

XX
10月25号,一个本来是开开心心的日子,我却发生了一连串讲也讲不出个所以然的倒霉事。
如果,这是小学作文,那它的题目一定非“最倒霉的一天”莫属。
但这不是作文,而是很戏剧化发生在我身上的事。
所以,我真的倒霉透了。
具体的情形我不想详说,但主要是差不多如下:
·在鸵鸟园被猴子攻击,还被它坐在头上拉头发
·在停车场电单车失控,一个轮子朝天,一个轮子钻地,我当场摔傻了眼
·晚上时候不知那只鸽子忘了睡觉,趁我在红绿灯前等待的时候,天降福星拉了一堵屎在我右手上,还热情地温热了我的手臂
·在高速公路上电单车没了汽油,从pwtc沿路推车推回wangsa maju
最后戏剧性的收尾竟然是,我们在某油站遇上顺路的dbkl,他们愿意用他们lori载我们回家。人家搭车用巴士或德士车,我们竟然是用dbkl的lori,算是有够面子了^^
大马真是一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国家。有图为证。

XX
十一月,最开心的两件事发生了。
第一是我的师傅吴宗宪,等了那么久,终于给他镶上金钟奖最佳主持人的荣誉,成了名正言顺的综艺天王。
12年了,等了那么多个日子,从早期的辛膻色,到近期的纯搞笑,他终于还是等到属于他的金钟奖。他的改变与成就是有目共睹的,真的要给他掌声鼓励鼓励。
坦白说,我是看着他的节目长大的,他的蜕变一直影响着我。除了平时的言行为人,到现在活用着的主持伎俩,都是靠观察他的节目多年而习得,所以说他是我的启蒙恩师也不为过。
他的成功,是我的骄傲。看着他高高举起金钟的那一段视频,我虎目含泪。
干爹~恭喜,你办到了。希望你可以做得更好!

第二呢,就更了不起了。我的至尊偶像,美国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草根领袖,第一次全球团结一心推他上了离上帝最近的地方。
政治天才巴拉克·奥巴马凭着他过人的魅力和不阿的形象,入主了白宫,成为阿美利坚共和国自立国以来,第一个黑人总统。
总统A!黑人A!这不是开玩笑O!
他象征着美国梦的诞生,也见证着只要有梦想,所有人都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。
“I have a dream, 有一天,黑人与白人将可以和平生活在一起,世界不再因他们的肤色而评断他们,而是因他们的智慧和成就,获得该有的尊重与地位”
著名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毕生的愿望,所有读过传播学的人都应该知道,而在45年后的今天,这个梦想实现了。
你相信吗?一个黑皮肤的人成了超级大国的最高领袖,而今后地球将因他的领导而前进。不可思议吧?但它发生了。所以你说,是不是应该哭一下,抱一下?
改变的时代已经来到,这是最好的时代,也是最坏的时代。天佑美国,god bless America。

其实,我会如此激动也是有原因的。
因为我在英国的时候,我的final thesis,研究的对象,就是奥巴马。网路来传达本身的政见,并强力的影响新一代的选民。而出来的结果显示了,我当初,真的没有看错人J
奥巴马有一种影响力。那是一种无人能与之媲美的演说魅力,他的组织语言,他的说话结构,句句字字都可以经典,在往后的传播课本里成为最佳范例。
在我们的行内话,他的演说充满着rhetoric,也就是华丽辞藻,然就是这些看似夸大其词的字与句,造就了他的非凡。
时代造就英雄,也许就是因为现在美国对布什政府的彻底失望,所以诞生了奥巴马。在新科总统身上,的确有很多我可以学习的榜样,所以我为他感到自豪。
他的胜利,是人民的胜利,也是新一代年轻人的胜利。奥巴马,成了全世界的信仰。
看好来,我相信,未来世界将会有改变,一切的不公与贪腐将会消失,而正义会与真理永远全在人们心中。
我期待那么一天。

XXX
糟糕,言重了。
一时不懂如何收这篇文,还一连串写一大堆没人想读的废话。哈哈。
好,来谈谈接下来我想干嘛吧?
我应该会继续主持,因为那是我唯一可以找吃的工具,所以暂时性还是靠主持来维生(有点无奈..)。
旅行团应该还会继续带吧?但会多栽培一点新人,然后慢慢在不留意的时候,淡出。长江后浪推前浪嘛,那前浪只好死在沙滩上咯。
也和之前在苏格兰想的一样,会出一本书。有认真在计划着了,希望明年可以看到。而我不会食言,收入所得将全数捐给world vision。(反正是写好玩,我又不靠写书吃饭==)
然后?去读master吧?边读边做工,或回英国读,或去美国看看。反正年轻,大地踩在我的脚下。(可是我没钱,有人要sponsor我吗?我愿意为你打十年工,我的银行acc是XXXXX。。)还是继续我的流浪?日本,韩国还没去过也,趁现在有几个朋友还在那边读书,是不是该去麻烦下他们吧?
再之后呢?重新加入ntv7吧?做回7 patrol,还是跳巢到branding做brand analyst,还是进新闻部当电视记者。其实心里想要的是到media prima新电台上班啦,就不知道有没有酱的机会,给某某贵人拉一把。不懂。
或许会去拍戏吧?如果有机会的话。挺久没玩这个玩意儿了,生疏了。倒是文笔有因为常写部落(嗯,这个保留..)而不至于太生疏。自己写剧本,然后自己导一部电影?有人要来拍吗?拍成之后票房分三成,我拿回老本就好。哈哈。
再然后?恩,回家吧?如果梦想只是梦想,我会回古晋当回我的电台支持人吧,然后乖乖在那里终老,毕竟它和我的梦想有沾上一点边。
再然后的然后?靠,问酱多做莫?嗯,结婚,生一大堆孩子,然后和老婆手牵着手,去看孩子的运动会,过平凡的人生。
哈哈。你说好吗?妙哉~
